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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1章 逃离宫谋,婚礼前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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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尚都呆了三天以后,诺玥回到S市。
她在那排小店的对面徘徊了很久很久,始终不敢走过去,生气碰到宫谋。
她要怎么跟宫谋说她决定和温润尽快结婚的事情?她害怕看到宫谋的表情,也害怕自己会承受不住。
可是,该来的总会来,该面对的总要面对。
天黑下来以后,她迈着沉重的脚步,一步步走向对面,然后停在宫谋的小店门口。
就像有心理感应一样,宫谋似乎知道她来了,转头,站起来,走过去,把门打开,微笑:“欢迎回来。”
诺玥几乎要哭了,原来,她心里想要的、想听的就只是“欢迎回来”这四个字而已。
“宫谋,”越是因为这样,她越是要速战速决,不让自己反悔也不让宫谋继续浪费他的年华,“温润的父母对我很好,我决定跟他结婚了,而且我们会很快结婚,他已经着手在挑日子和安排婚礼了。”
宫谋温柔的笑容蓦然僵硬了片刻,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微笑:“是吗,如果你哪天反悔了或者过得不开心,想取消婚事或者和那个男人离婚,欢迎你回来。”
诺玥的眼睛红了:“我是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,我不会反悔。”
宫谋微笑:“我也不会。”
“宫谋,”诺玥几乎想跪下来求他了,“你回去吧,真的,不要再留在这里浪费时间了,你的人生不应该被消耗在这里……”
“我很喜欢这里啊。”宫谋悠然,“我住在这里一点都不勉强,我从来不认为我留在这里是在浪费我的人生。”
“宫谋……”
“嘘——”宫谋竖起手指,抵在唇边,出神的望着门前五六米外的绿化带,“你看,春天到了,那些玫瑰花已经发了绿芽,下个月就会开放了,到时门前这条路一定会非常漂亮。”
诺玥转头,看到门口这条一百多米长的绿化带上所种植的玫瑰花,果然一片绿意盎然,在路灯的映照下透着惹人怜爱的气息,令她看得鼻子就是一酸。
她最喜欢玫瑰花。她旅行归来以后发现门前的绿化带里多了很多玫瑰花,一问才知道那是宫谋搬回这里住后派人种下去的,很明显,他是为她种的。
一般说来,比较娇弱、花期也不是很长的玫瑰不会被选为公共绿化花种,但宫谋硬是说服了相关机构,挑选了适应能力比较强、容易种养的玫瑰花品种种在这里,引来这条街居民的欢呼。
很多人都说,待到来年玫瑰开放时,这条街一定会更加美丽,而这排小店也一定会更加出名和浪漫,还说什么这是她和宫谋的“定情街”……她每次听到就想哭。
“我想我是看不到了……”她强忍着哭泣说。
“谁知道呢。”宫谋耸了耸肩,“我们的人生还很长,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,唯一不变的是,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。”
诺玥道:“我会爱上温润的。”
宫谋微笑:“那么,到了那一天,我一定会祝福你然后离开。”
诺玥闭上眼睛:“对不起,真的对不起……”
宫谋摇头:“你唯一对不起的,其实只有自己,所以,想做什么就去做吧,不需要有负担。请你相信,待你真的爱上温润时,我也能好好的过着。”
他绝不希望他的感情成为诺玥的负担,哪怕他将来有一天会真的失去她,他也会好好的过,让她欣慰,让她轻松。
诺玥低头,喃喃:“谢谢,真的谢谢你……”
然后她就低着头走了,回到自己隔壁的“家”。 诺玥以为她可以坚持到她和温润的婚礼到来为止,然而才待了几天,她就被内心的挣扎和内疚折磨得痛苦不堪,每天更是不敢面对宫谋。她想,既然她决定了要和温润一起生活,那她不如早些适应尚
都,于是便随意收拾了行李,离开S市去尚都的酒店长住。
她去尚都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温润,每天只是在尚都的大街小巷里闲逛,努力寻找“自己”,努力适应这个过于庞大和繁华的城市。
关于婚事,她已经和温润约法三章:一,在她恢复记忆之前或决定正式成为“诺玥”之前,两人不进行结婚登记。二,在她做好准备之前,拒绝肌肤之亲。三,两人至少现在不要和温润的父母一起住。
说穿了,两人就只是一起做伴,一起生活,就像之前的一起旅行一样。 只是,不管她每天在尚都的各个角落里如何寻找和努力,她都找不到任何的熟悉感和归宿感,她心里的孤独感就像这个不断扩张的城市一样延伸着,心里的彷徨感也像这个城市街头喧嚣烦躁的车流一
样时时都在拥挤着。
不知徘徊了多久,手机响了,是温润打来的。
“玥玥,”温润很高兴,“我已经挑好了举行婚礼的教堂,你要不要去看看?你想去看的话,我现在就去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我现在就去尚都,你告诉我那间教堂在哪里就好。”诺玥隐瞒了她早就来到尚都的事情,微笑,“我到了教堂就给你电话。”
“那我算好时间,下午在教堂等你。”温润的声音透着喜悦。
“好,我们下午见……”
聊了几句后,诺玥根据温润发来的短信,往那座教堂的方向走去。
是的,走过去,可能要走上几个小时,但她无所谓。
反正她有的是时间。
车来人往,红灯绿灯,大厦矮楼,她从中穿流而过,觉得自己就像在走向一座漂亮的坟墓。
一路上,她的心仍然在挣扎,挣扎着这样的选择是不是太鲁莽。 然而在见到等在教堂门口的温润的那一刻,她忽然就觉得,这样的决定绝对不会太糟糕,因为,温润明显的瘦了且疲惫不堪,然而他的眼睛却异常明亮,甚至神采飞扬,而他看到她时的笑容那么灿烂
和幸福,就像她是他的上帝,给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笑容一样。
事实上也真的是这样,她就是他生命里的阳光。
这一点,令诺玥释然了,感动了,也微微的笑了。
虽然她不知道自己的过去,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,她的灵魂始终在空中飘荡,找不到“落脚”的地方,但是,这样的她却能让一个人得到幸福——她,还是有价值的,活着的价值,存在的价值。
她加快脚步,朝温润跑过去,而后扑进温润的怀里,紧紧的抱住他。
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亲近他,温润愣了一下以后,眼里流出泪水来,也紧紧的抱住诺玥。 温润举办这次婚礼举办得很低调,直到婚礼举行前一周才通知要好的亲戚和几个很好的朋友,连他姐都是最后才知道的。
在尚都呆了三天以后,诺玥回到S市。
她在那排小店的对面徘徊了很久很久,始终不敢走过去,生气碰到宫谋。
她要怎么跟宫谋说她决定和温润尽快结婚的事情?她害怕看到宫谋的表情,也害怕自己会承受不住。
可是,该来的总会来,该面对的总要面对。
天黑下来以后,她迈着沉重的脚步,一步步走向对面,然后停在宫谋的小店门口。
就像有心理感应一样,宫谋似乎知道她来了,转头,站起来,走过去,把门打开,微笑:“欢迎回来。”
诺玥几乎要哭了,原来,她心里想要的、想听的就只是“欢迎回来”这四个字而已。
“宫谋,”越是因为这样,她越是要速战速决,不让自己反悔也不让宫谋继续浪费他的年华,“温润的父母对我很好,我决定跟他结婚了,而且我们会很快结婚,他已经着手在挑日子和安排婚礼了。”
宫谋温柔的笑容蓦然僵硬了片刻,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微笑:“是吗,如果你哪天反悔了或者过得不开心,想取消婚事或者和那个男人离婚,欢迎你回来。”
诺玥的眼睛红了:“我是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决定,我不会反悔。”
宫谋微笑:“我也不会。”
“宫谋,”诺玥几乎想跪下来求他了,“你回去吧,真的,不要再留在这里浪费时间了,你的人生不应该被消耗在这里……”
“我很喜欢这里啊。”宫谋悠然,“我住在这里一点都不勉强,我从来不认为我留在这里是在浪费我的人生。”
“宫谋……”
“嘘——”宫谋竖起手指,抵在唇边,出神的望着门前五六米外的绿化带,“你看,春天到了,那些玫瑰花已经发了绿芽,下个月就会开放了,到时门前这条路一定会非常漂亮。”
诺玥转头,看到门口这条一百多米长的绿化带上所种植的玫瑰花,果然一片绿意盎然,在路灯的映照下透着惹人怜爱的气息,令她看得鼻子就是一酸。
她最喜欢玫瑰花。她旅行归来以后发现门前的绿化带里多了很多玫瑰花,一问才知道那是宫谋搬回这里住后派人种下去的,很明显,他是为她种的。
一般说来,比较娇弱、花期也不是很长的玫瑰不会被选为公共绿化花种,但宫谋硬是说服了相关机构,挑选了适应能力比较强、容易种养的玫瑰花品种种在这里,引来这条街居民的欢呼。
很多人都说,待到来年玫瑰开放时,这条街一定会更加美丽,而这排小店也一定会更加出名和浪漫,还说什么这是她和宫谋的“定情街”……她每次听到就想哭。
“我想我是看不到了……”她强忍着哭泣说。
“谁知道呢。”宫谋耸了耸肩,“我们的人生还很长,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,唯一不变的是,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。”
诺玥道:“我会爱上温润的。”
宫谋微笑:“那么,到了那一天,我一定会祝福你然后离开。”
诺玥闭上眼睛:“对不起,真的对不起……”
宫谋摇头:“你唯一对不起的,其实只有自己,所以,想做什么就去做吧,不需要有负担。请你相信,待你真的爱上温润时,我也能好好的过着。”
他绝不希望他的感情成为诺玥的负担,哪怕他将来有一天会真的失去她,他也会好好的过,让她欣慰,让她轻松。
诺玥低头,喃喃:“谢谢,真的谢谢你……”
然后她就低着头走了,回到自己隔壁的“家”。 诺玥以为她可以坚持到她和温润的婚礼到来为止,然而才待了几天,她就被内心的挣扎和内疚折磨得痛苦不堪,每天更是不敢面对宫谋。她想,既然她决定了要和温润一起生活,那她不如早些适应尚
都,于是便随意收拾了行李,离开S市去尚都的酒店长住。
她去尚都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温润,每天只是在尚都的大街小巷里闲逛,努力寻找“自己”,努力适应这个过于庞大和繁华的城市。
关于婚事,她已经和温润约法三章:一,在她恢复记忆之前或决定正式成为“诺玥”之前,两人不进行结婚登记。二,在她做好准备之前,拒绝肌肤之亲。三,两人至少现在不要和温润的父母一起住。
说穿了,两人就只是一起做伴,一起生活,就像之前的一起旅行一样。 只是,不管她每天在尚都的各个角落里如何寻找和努力,她都找不到任何的熟悉感和归宿感,她心里的孤独感就像这个不断扩张的城市一样延伸着,心里的彷徨感也像这个城市街头喧嚣烦躁的车流一
样时时都在拥挤着。
不知徘徊了多久,手机响了,是温润打来的。
“玥玥,”温润很高兴,“我已经挑好了举行婚礼的教堂,你要不要去看看?你想去看的话,我现在就去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,我现在就去尚都,你告诉我那间教堂在哪里就好。”诺玥隐瞒了她早就来到尚都的事情,微笑,“我到了教堂就给你电话。”
“那我算好时间,下午在教堂等你。”温润的声音透着喜悦。
“好,我们下午见……”
聊了几句后,诺玥根据温润发来的短信,往那座教堂的方向走去。
是的,走过去,可能要走上几个小时,但她无所谓。
反正她有的是时间。
车来人往,红灯绿灯,大厦矮楼,她从中穿流而过,觉得自己就像在走向一座漂亮的坟墓。
一路上,她的心仍然在挣扎,挣扎着这样的选择是不是太鲁莽。 然而在见到等在教堂门口的温润的那一刻,她忽然就觉得,这样的决定绝对不会太糟糕,因为,温润明显的瘦了且疲惫不堪,然而他的眼睛却异常明亮,甚至神采飞扬,而他看到她时的笑容那么灿烂
和幸福,就像她是他的上帝,给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笑容一样。
事实上也真的是这样,她就是他生命里的阳光。
这一点,令诺玥释然了,感动了,也微微的笑了。
虽然她不知道自己的过去,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,她的灵魂始终在空中飘荡,找不到“落脚”的地方,但是,这样的她却能让一个人得到幸福——她,还是有价值的,活着的价值,存在的价值。
她加快脚步,朝温润跑过去,而后扑进温润的怀里,紧紧的抱住他。
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亲近他,温润愣了一下以后,眼里流出泪水来,也紧紧的抱住诺玥。 温润举办这次婚礼举办得很低调,直到婚礼举行前一周才通知要好的亲戚和几个很好的朋友,连他姐都是最后才知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