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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9章:黑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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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知道,我不应该有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这个想法是错的。

    依照我作为一个男人的角度来看,这个金丝眼镜男,是个彻彻底底的好男人。

    这是作为男人的直觉。

    如果是狗男人,早就忍耐不住林莉的美丽,在林莉如此的主动下,去犯错了。

    由此可见,这真是一个好男人。

    全身渗透出一股商业精英的味道,看来物质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。

    我拿起菜刀时,心里思绪万千。

    林莉如果嫁给这样的男人,应该是他的福分吧?

    至少跟我比起来,嫁给他,简直是一种太好的选择了。

    我是什么?我不过是一个穷屌丝光棍汉罢了,什么都没有,只不过运气好,得到了这个出租楼作为遗产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没了这栋出租楼,我什么都不是。

    就算我把出租楼卖了,可是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城里,这些钱其实花不了太久的。

    如果回到县城,兴许能花很久,可是毕竟是小县城,没法跟京城比。

    而且,林莉也知道,嫁人最主要是看人。

    嫁给不合适的人,怎么都不行。

    所以,林莉应该不会愿意嫁给我的。

    但是,这个商务精英的金丝眼镜男,却是个极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跟了他,兴许下半辈子才有了寄托,有了选择。

    从这个角度出发,我是真为林莉感到开心,希望她幸福。

    我也终于理解到了,以前看那些爱情偶像剧里,男主角说‘只要你幸福,就是我的幸福’这句话的真正含义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眼泪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我想说服自己,就这么来吧,放下手中的刀,祝福她。

    可是,我做不到。

    人的贪念与私欲,在内心里纵横着。

    恍惚中,我内心似乎分裂出两个人,一个是偏向于理智的这个人,叫嚣着我放下刀,继续过当下的生活,不要犯错。

    另一个则是感性的人,要我下去,把这个王八蛋杀干屠净,因为他占有了我喜欢的人,夺走了我心中所爱。

    两个观念在争斗。

    冥冥中,仿佛我反倒成了一个第三方,看着这两人争吵决斗,看谁赢得了最后的胜利,我就听谁的做。

    我蹲了下来,然后跪了下去。

    这种为爱选择的痛苦,无人能够理解。

    最终……

   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不知道自己怎么踏出的这只脚,总之反应过来的时候,我已经站在了林莉的房门前。

    右手拿着菜刀,目如死潭地盯着窗户里的林莉,和这个金丝眼镜男。

    窗户并没有完全关住,窗帘也留着一个小小的缝隙。

    因为夜色太黑,我并不能看到里面的情景。

    但是我大概能想象到,此刻的林莉跟这个金丝眼镜男,虽说各睡各的,但身体肯定有触碰的。

    不论胳膊碰着胳膊,还是手掌碰着手掌。

    总之,过了今晚,他们的感情会来一次升华,而且在林莉眼中,金丝眼镜男的形象,也上升了一个大台阶。

    这是真的柳下惠,无比地优秀,当代的绝种好男人。

    我该不该做。

    再一个恍惚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个小时后,我坐在了自己床上,打开电脑看着监控。

    衣服和裤子上,还有斑斑血迹,但我并不着急去洗。

    打开监控,我把一个小时来林莉房间的录像,完整地看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个一身黑衣,手持菜刀的家伙,先是砰砰揣着门,三下五除地就把门给踹倒了。

    这又坏了一个门啊!

    最近已经大出血的我,又要付一次换门的钱,这想起来就觉得心疼。

    因为踹门的声音太大了,里面的林莉和金丝眼镜男,也都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俩人都是满满的疑惑,不知突然出现在黑暗中的人是谁。

    林莉先认了出来,只看身体形状,也大概猜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郑昆,昆哥……你,你这是干什么!”看到黑衣人右手拿着胸器,闪烁着冰冷的光芒,林莉满满的疑惑。

    金丝眼镜男应该属于半个文人,兴许长这么大,连个暴力事件都没经历过。

    所以,半夜正在汗水的时候,忽然又一个人手拿着菜刀,冲了进来,金丝眼镜男吓坏了。

    不给他机会,这个黑衣人直接砍了过去。

    一刀砍在肩膀上!

    鲜血四溅!

    林莉‘啊’地尖叫了起来,爆炸出无限地恐怖。

    金丝眼镜男虽然是个文质彬彬的家伙,但看得出来,也懂得奋起反抗的,所以在黑衣人砍中一刀后,立马纵起身子,要踹过去。

    呵呵,太天真了。

    都这个时候了,竟然还踹人。

    这种招式,也只有小时候才会有吧。

    黑衣人继续砍着。

    宛如屠宰厂杀牲口般,三下五除地,就把这个人给杀了。

    这个黑衣人,简直就不是人,而是一个丧心病狂,嗜血杀人的兽,在爆发着最原始的冲动。

    身后的林莉,不停地尖叫着,鲜血喷溅了她一脸,喉咙都几乎喊哑了。

    到最后,大概是被惊吓得太够度了,晕倒了过去。

    此时,黑衣人才终于停止了这一番举动。

    又花费了半个小时。

    这个黑衣人,先是把林莉抱起来,用毛巾把脸上的血迹擦干,然后抱了出去,来到了五楼,摁在椅子上,捆绑了起来。

    至于这个金丝眼镜男……

    这个黑衣人,站在血泊中思索了好一会,最终做出了一个恐怖的决定。

    抱着这个金丝眼镜男的尸体,下到了三楼,也就是王童所在的房间。

    打开门,里面王童和李宏烨的尸体,都在安静地沉睡着。

    把金丝眼镜男的尸体,放在了他们两的旁边。

    也宛如沉睡似的。

    然后,剩下的二十分钟,把四楼满是血迹的房间,好好打扫了下。

    用水冲着地面,冲到下水道,用毛巾擦着,完事又把毛巾拧干,用大火硬是烧没了。

    这样,看起来似乎毁灭了一切的证据。

    黑衣人上楼了。

    直到坐在床上,看着监控,黑衣人才觉醒起来似的。

    宛如另一个人格苏醒了。

    是我。

    黑衣人,就是我。

    而我,就是那个黑衣人。

    是我做了这一切吗?

    是我吗?

    一旁被困在椅子上的林莉,醒了过来,看到了我。

    “王八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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