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3章 第一个天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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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山诸事,处理完毕。
芊姐打算,返回南云省。
当年,她的母亲惨死于万蛇坑,尸骨只是草草掩埋。
如今,芊姐想要厚葬母亲,告慰她的在天之灵。
她还准备调查一番,寻找亲生父亲的下落。
那个负心的男人,得到了母亲的身子,却又将她遗弃,不辞而别。
害得芊姐母女,受了几十年的苦。
另外,芊姐离开时,带走了那只‘皮皮虾’龙宠。
小龙宠,虽然把叶风当作主人。
但,它和芊姐的关系,似乎更亲密。
因为,小家伙只喜欢喝蛇羹汤。
其他食物,根本引不起它的食欲。
芊姐说,腾蛇谷有个万蛇坑,里面养了数万只毒蛇。
如果,小龙宠跟她回南云省,肯定不愁吃喝。
叶风心想。
也许,下次见到‘皮皮虾’龙宠,它真能变成一条大龙!
……
叶风独自,返回了太岳市。
他先参加了高飞的婚礼。
婚宴,在星辉大厦举行,最高标准,场面隆重。
叶风给这对新人,封了六十六万元的红包。
高飞激动得差点蹦起来,跟他干了一瓶白酒。
入洞房时,高飞是被抬上床的。
然后,叶风又指挥众人,实验了‘百果酒酿造机’。
经过改良,机器大获成功。
‘百果酒酿造机’,能加快水果发酵的速度,进行提纯。
只需三个月,就能产出酒水。
按这个速度,明年春天,第一批量产的百果酒,便能推向市场。
其实,不用等到果酒上市。萨米就跟叶风,签了两千万的订单。
酒水,属于消耗品。
如果,百果酒能在欧洲推广成功,每年获利数亿,绝对不是梦。
总之,诸事顺心!
这天,叶风开车,来到桃花坞景区。
“仙师,你可算回来了。上次,你给我的那把‘鱼肠剑’,里面的毒素,已经清除。剑内有灵元之气,我猜,一定封了‘魔王器灵’。”
鱼肠剑,是腾蛇谷邱长老的兵器。
邱长老孤陋寡闻,不知道器灵之兵,他擅作主张,用毒药淬炼了鱼肠剑。
差点毒死了,剑内的‘魔王器灵’。
“剑锋淬毒之后,器灵还没被毒死。这家伙的命,还真硬。把剑拿来,我看看!”
叶风来了兴趣。
李忠捧着鱼肠剑,双手奉上。
剑长一尺,本是浅蓝色。
李忠用鸡血和解毒丹,将剑身浸泡了七天七夜。
如今,剑刃恢复了原样。
锋芒如雪,寒光刺目!
叶风暗赞一声,握住了剑柄,向里面输入一股精纯的灵气。
‘嗡——’
不多时,剑身震颤,仿佛活物。
里面的魔王器灵,终于苏醒。
“何人,召唤我?”
剑内,冒出一股黑雾,雾气之中,站着个男子。
此人,瘦高身材,浓眉细眼,倒也俊朗。
他的上身,没穿衣服,皮肤苍白,肌肉匀称,像是个运动健将。
李忠见了,拱手施礼。
“哎呀,原来是天损星,张顺兄弟!”
天损星,在梁山好汉中,排名第三十位。
人送美名——‘浪里白条’。
顾名思义,张顺最擅长的技艺,就是游泳。
据说,他能赤着双足,踏浪而行。
张顺最出名的事迹,是跟‘黑旋风’李逵打架。
李逵虽然是步战的猛将,但在水里,他却被张顺揍得很惨,差点淹死。
经过李忠的解释,张顺总算明白了,如今的处境。
他是个痛快人,当即跪地,向叶风行礼。
“叶仙师是‘白衣剑君’的兄弟,那么,您也是我的主人。多谢仙师,将我从封印中解救。否则的话,我肯定永无出头之日,只能死在兵器之内。”
李忠一脸憨笑,向叶风介绍。
“张顺兄弟的水性,在梁山好汉中,绝对是第一。他能潜入水底,吃生鱼生虾,七天七夜不出水面。”
呃……
不借助‘避水灵符’,也能潜水七天七夜!
这家伙是两栖动物?还是长了个鱼肺啊?
叶风心底暗笑。
对面。
张顺拍了拍胸脯,当即表态。
“今后,我愿意追随仙师。若有水里的任务,交给我来处理,保证漂亮完成!”
水里的任务?
叶风听了,眼眸一亮。
他记得,赵盈华说过,父亲曾在太明湖底,埋了一件法器。
这件法器,镇压了千年大妖。
既然,张顺擅长潜水,何不派他进入湖底,去找那件法器!
“好的,张顺,我可以收你为仆。”
叶风又说:“我先给你刻个鬼儡,让你拥有凡间的肉身,可以自由活动。”
“多谢仙师成全!”张顺暗喜。
他身为鬼物,最怕阳气,不敢白日现身。
如果有鬼儡保护,就能和常人一样,行动自由。
叶风从打神鞭的空间,取了一段槐木。
他知道,张顺是天罡器灵,比李忠的实力,高了很多。
所以,不能用柳木做鬼儡,必须选择更好的槐木。
叶风先将火之灵气,汇于指尖。
然后,在槐木刻下了‘鬼柳’道纹,动作飞快。
张顺见了,赞叹不已。
‘单凭这个以指刻纹,叶仙师就比白衣剑君,厉害了许多。’
鬼儡刻好,外型像个扑克牌。
张顺的魂气,钻入其中。利用鬼儡的道纹之力,他拥有了凡体。
这样,他就跟常人一样,能吃饭喝水,自由行动。
叶风发现,张顺的实力,相当于易筋境巅峰。
果然,天罡星,就是强悍!
“张顺,先让李忠教你,一些生活的常识。过阵子,我带你去百泉,另有任务。”
“谨遵仙师之命!”
……
三天后,百泉市。
一辆黑色的奥迪A6,平稳驶入了军区大院。
副驾驶坐的男子,年纪三十出头,肩扛两杠二星的中校。
这么年轻,就是中校,可以说是前途无量。
年轻中校,目光好奇,偷偷观察后排的墨衫青年。
那个青年,是叶风。
中校心底暗想。
‘叶风,究竟什么身份?沈老居然动用奥迪专车,派我亲自前往太岳,把他接到百泉。他才二十多岁,但气定神闲、波澜不惊的气势,倒像个六、七十岁的将军,真是个怪人!’
这时,中校瞥眼看到。
叶风的手里,捏着一个木牌。
牌面,刻了人物,像手机游戏的卡牌道具。
没等中校看清楚,叶风的手掌一翻,木牌就消失不见。
‘我去,变魔术?’中校咂舌。
叶风唇角,隐含一抹浅笑。
那个木牌,当然是张顺的鬼儡。
这次,叶风接到了沈老的邀请,专程赶到百泉市。
身边,就带了张顺一人。
奥迪A6,缓缓行驶在林荫幽道。
道旁,一栋栋别墅耸立,都是七、八十年代的建筑,透着历史的厚重感。
环境优雅,静谧安宁。
别墅里住的人,起码是中将级。
他们是华夏的元勋,地位尊崇,身份特殊。
这里戒备森严,三步一岗,五步一哨。
叶风发现,站岗的卫兵,魁梧如山,气劲充沛。
许多警卫的实力,相当于内劲大成。有些人,甚至达到了内劲巅峰。
‘不过,他们加在一起,也打不过张顺。浪里白条,可是易筋巅峰!他对付内劲武者,如杀鸡仔!’
叶风捏着木牌,目光淡然。
淄山诸事,处理完毕。
芊姐打算,返回南云省。
当年,她的母亲惨死于万蛇坑,尸骨只是草草掩埋。
如今,芊姐想要厚葬母亲,告慰她的在天之灵。
她还准备调查一番,寻找亲生父亲的下落。
那个负心的男人,得到了母亲的身子,却又将她遗弃,不辞而别。
害得芊姐母女,受了几十年的苦。
另外,芊姐离开时,带走了那只‘皮皮虾’龙宠。
小龙宠,虽然把叶风当作主人。
但,它和芊姐的关系,似乎更亲密。
因为,小家伙只喜欢喝蛇羹汤。
其他食物,根本引不起它的食欲。
芊姐说,腾蛇谷有个万蛇坑,里面养了数万只毒蛇。
如果,小龙宠跟她回南云省,肯定不愁吃喝。
叶风心想。
也许,下次见到‘皮皮虾’龙宠,它真能变成一条大龙!
……
叶风独自,返回了太岳市。
他先参加了高飞的婚礼。
婚宴,在星辉大厦举行,最高标准,场面隆重。
叶风给这对新人,封了六十六万元的红包。
高飞激动得差点蹦起来,跟他干了一瓶白酒。
入洞房时,高飞是被抬上床的。
然后,叶风又指挥众人,实验了‘百果酒酿造机’。
经过改良,机器大获成功。
‘百果酒酿造机’,能加快水果发酵的速度,进行提纯。
只需三个月,就能产出酒水。
按这个速度,明年春天,第一批量产的百果酒,便能推向市场。
其实,不用等到果酒上市。萨米就跟叶风,签了两千万的订单。
酒水,属于消耗品。
如果,百果酒能在欧洲推广成功,每年获利数亿,绝对不是梦。
总之,诸事顺心!
这天,叶风开车,来到桃花坞景区。
“仙师,你可算回来了。上次,你给我的那把‘鱼肠剑’,里面的毒素,已经清除。剑内有灵元之气,我猜,一定封了‘魔王器灵’。”
鱼肠剑,是腾蛇谷邱长老的兵器。
邱长老孤陋寡闻,不知道器灵之兵,他擅作主张,用毒药淬炼了鱼肠剑。
差点毒死了,剑内的‘魔王器灵’。
“剑锋淬毒之后,器灵还没被毒死。这家伙的命,还真硬。把剑拿来,我看看!”
叶风来了兴趣。
李忠捧着鱼肠剑,双手奉上。
剑长一尺,本是浅蓝色。
李忠用鸡血和解毒丹,将剑身浸泡了七天七夜。
如今,剑刃恢复了原样。
锋芒如雪,寒光刺目!
叶风暗赞一声,握住了剑柄,向里面输入一股精纯的灵气。
‘嗡——’
不多时,剑身震颤,仿佛活物。
里面的魔王器灵,终于苏醒。
“何人,召唤我?”
剑内,冒出一股黑雾,雾气之中,站着个男子。
此人,瘦高身材,浓眉细眼,倒也俊朗。
他的上身,没穿衣服,皮肤苍白,肌肉匀称,像是个运动健将。
李忠见了,拱手施礼。
“哎呀,原来是天损星,张顺兄弟!”
天损星,在梁山好汉中,排名第三十位。
人送美名——‘浪里白条’。
顾名思义,张顺最擅长的技艺,就是游泳。
据说,他能赤着双足,踏浪而行。
张顺最出名的事迹,是跟‘黑旋风’李逵打架。
李逵虽然是步战的猛将,但在水里,他却被张顺揍得很惨,差点淹死。
经过李忠的解释,张顺总算明白了,如今的处境。
他是个痛快人,当即跪地,向叶风行礼。
“叶仙师是‘白衣剑君’的兄弟,那么,您也是我的主人。多谢仙师,将我从封印中解救。否则的话,我肯定永无出头之日,只能死在兵器之内。”
李忠一脸憨笑,向叶风介绍。
“张顺兄弟的水性,在梁山好汉中,绝对是第一。他能潜入水底,吃生鱼生虾,七天七夜不出水面。”
呃……
不借助‘避水灵符’,也能潜水七天七夜!
这家伙是两栖动物?还是长了个鱼肺啊?
叶风心底暗笑。
对面。
张顺拍了拍胸脯,当即表态。
“今后,我愿意追随仙师。若有水里的任务,交给我来处理,保证漂亮完成!”
水里的任务?
叶风听了,眼眸一亮。
他记得,赵盈华说过,父亲曾在太明湖底,埋了一件法器。
这件法器,镇压了千年大妖。
既然,张顺擅长潜水,何不派他进入湖底,去找那件法器!
“好的,张顺,我可以收你为仆。”
叶风又说:“我先给你刻个鬼儡,让你拥有凡间的肉身,可以自由活动。”
“多谢仙师成全!”张顺暗喜。
他身为鬼物,最怕阳气,不敢白日现身。
如果有鬼儡保护,就能和常人一样,行动自由。
叶风从打神鞭的空间,取了一段槐木。
他知道,张顺是天罡器灵,比李忠的实力,高了很多。
所以,不能用柳木做鬼儡,必须选择更好的槐木。
叶风先将火之灵气,汇于指尖。
然后,在槐木刻下了‘鬼柳’道纹,动作飞快。
张顺见了,赞叹不已。
‘单凭这个以指刻纹,叶仙师就比白衣剑君,厉害了许多。’
鬼儡刻好,外型像个扑克牌。
张顺的魂气,钻入其中。利用鬼儡的道纹之力,他拥有了凡体。
这样,他就跟常人一样,能吃饭喝水,自由行动。
叶风发现,张顺的实力,相当于易筋境巅峰。
果然,天罡星,就是强悍!
“张顺,先让李忠教你,一些生活的常识。过阵子,我带你去百泉,另有任务。”
“谨遵仙师之命!”
……
三天后,百泉市。
一辆黑色的奥迪A6,平稳驶入了军区大院。
副驾驶坐的男子,年纪三十出头,肩扛两杠二星的中校。
这么年轻,就是中校,可以说是前途无量。
年轻中校,目光好奇,偷偷观察后排的墨衫青年。
那个青年,是叶风。
中校心底暗想。
‘叶风,究竟什么身份?沈老居然动用奥迪专车,派我亲自前往太岳,把他接到百泉。他才二十多岁,但气定神闲、波澜不惊的气势,倒像个六、七十岁的将军,真是个怪人!’
这时,中校瞥眼看到。
叶风的手里,捏着一个木牌。
牌面,刻了人物,像手机游戏的卡牌道具。
没等中校看清楚,叶风的手掌一翻,木牌就消失不见。
‘我去,变魔术?’中校咂舌。
叶风唇角,隐含一抹浅笑。
那个木牌,当然是张顺的鬼儡。
这次,叶风接到了沈老的邀请,专程赶到百泉市。
身边,就带了张顺一人。
奥迪A6,缓缓行驶在林荫幽道。
道旁,一栋栋别墅耸立,都是七、八十年代的建筑,透着历史的厚重感。
环境优雅,静谧安宁。
别墅里住的人,起码是中将级。
他们是华夏的元勋,地位尊崇,身份特殊。
这里戒备森严,三步一岗,五步一哨。
叶风发现,站岗的卫兵,魁梧如山,气劲充沛。
许多警卫的实力,相当于内劲大成。有些人,甚至达到了内劲巅峰。
‘不过,他们加在一起,也打不过张顺。浪里白条,可是易筋巅峰!他对付内劲武者,如杀鸡仔!’
叶风捏着木牌,目光淡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