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8章 丽山会的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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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分钟后。
一道黑色身影,穿过枣林,来到草棚附近。
那道身影纤瘦,一看就知道是个女子。紧身皮衣,包裹着苗条的身材,上凸下翘,两条美腿,笔直欣长。
女子绕着草棚,转了几圈,捡到一部四星手机。
她点开手机,翻看了一下。
而后,女子对着联络器说话。声音清丽,宛如银铃。
“罗刹,我是寐儿。我已经到达目的地,除了找到朴治贤的手机,没有发现任何踪迹。他可能被警方带走,或者……被人杀了。”
“寐儿,朴治贤死掉没关系。但他携带的皮箱,非常重要,里面有‘齐王墓’的墓图。你仔细搜索附近,务必将皮箱找回。”
“是!”
高丽女子结束了通话。
她在枣林来回穿梭,寻找蛛丝马迹,动作敏捷,像是一只黑色山猫。
然而,暴雨如注。
地面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忽然,寐儿嗅到了一丝血腥气味。
身为杀手,她对这种味道,实在太熟悉了。
“一块用过的纱布……还有血迹!”
寐儿身手灵活,攀上枣树,从树杈摘下一块医用纱布。
她皱着俏眉,亮晶晶的眼瞳,闪过一丝诧异。
而后,寐儿点开了朴治贤的手机,翻看相册。
她找到其中一张照片,露出了得意的笑容。
照片上,一对男女,正牵着手逛街。
女孩,是个身材火辣的美女。
男子,个头高大,脑袋却缠着白色纱布,像个木乃伊。
“罗刹,皮箱没有找到。但是,我知道是谁偷走了它。”
……
凌晨,两点半。
叶风拖着疲惫的身躯,回到了郊区的房子。
望着二楼窗户的灯光,他的心底,涌上一股暖流。
‘小萱在等我!’
举步登楼,推门而入。
郑萱倚靠在床头,合着双眼打盹。
她披着一件叶风的外套,外套宽大,将少女娇小的身子,完全裹住。
少女的粉脸嫩白,睫毛长而浓,一张红唇微微翘起,像是在撒娇。而那浅棕色的卷发,垂在饱满的胸前,随着呼吸微微颤动。
灯下。
少女浑身散发着柔柔的光,如梦似幻,美不可言。
叶风蹑手蹑脚地进门,不敢惊扰到她。
饭桌上,摆着一双筷子,扣着两个碗。
叶风轻轻掀开其中一个,碗里是葱油清面,放了两颗煮鸡蛋。另一个碗是腌萝卜丝,切得极细,酸香扑鼻。
他奔波了一夜,肚子早就饿了。
虽然面条已凉,粘成了一块,可叶风却吃得很香。
‘嗯——’
郑萱嘤咛一声,坐直了腰。
她揉了揉惺忪睡眼,抬头望见叶风。
霎那间,少女满心的期盼、焦急、不安、犹豫……统统烟消云散!
她跳下了床,三步两步跑了过来。
“叶哥,我……我……”
郑萱紧紧抓住了叶风的手掌,触手冰凉。
抬头去望,叶风的脸上沾了雨水,头发湿透,一根根竖起,像个小刺猬。
那双眸子,带着深沉的倦意,无尽的惆怅。
郑萱,心弦颤动。
她忽然觉得,看似坚强无畏的叶哥,是那么招人爱怜,叫人心疼。
少女的心底,泛起了浓浓的,化不开的爱意。
她不知道如何说,如何讲,如何表达……
只能抬手,去抚摸叶风的手臂、脸庞、耳朵、头发……
最后,郑萱干脆勾住了叶风的脖子。
脚尖踮起,吻住了他的嘴。
郑萱吻得很认真,也很凶猛。
她像头发狠的小母狼,眼神里,却藏着柔情无限。
叶风挣扎了一下,竟然没能挣脱少女的怀抱,只好任她侵略。
香!
甜!
爽!
川府妹子的唇,如四月末的槐花蜜,带着暖洋洋的热情。
过了半晌,郑萱才幽幽地松开了手,脸颊红扑扑的,透着一丝羞涩。
“叶哥,你休息吧!我去给你洗衣服。”
叶风捏着她的鼻子,坏笑:“丫头,你把哥的火点起来了,就想弃之不管吗?”
“人家……不是不方便嘛!我来月事了。”郑萱娇羞了脸庞。
叶风想了想,道:“没关系,咱俩去床上躺着,我想听着你的心跳入睡。”
郑萱拗不过他,被推倒在床,不禁娇嗔一声。
“啊,讨厌!别摸……呜……坏……”
灯,灭了。
……
第二天。
叶风睡到十点才起床,脸颊、唇边还留着少女的芬芳。
他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,冲走满身疲惫,思索未来的计划。
如今,叶风有两件大事,压在心头。
第一,杀掉萧远鹤,报仇雪恨。
萧氏父子,是自己最大的仇人。
现在,萧子轩已死,就剩下在米国的萧远鹤。
等时机成熟,自己便远赴米国,杀掉这个老贼!
第二,寻找父母的下落。
叶风摸着脖子挂的玉珮,想起了父亲写的血书遗言。
‘吾家龙子,赐名叶风。莫失莫忘,永保安康。吾儿成年,持此玉珮,去百泉市,寻沈峻青。’
叶形玉珮、沈峻青,这两样是寻找父母的关键线索。
警局的郝局长,曾帮忙找过沈峻青,却是查无此人。
所以,寻找父母,只能通过这枚玉珮了。
叶风洗过了澡,穿上崭新的羊毛衫,这是郑萱给他买的,舒适合体。
回到房间。
他拿出那枚黄褐色的玉戒,仔细研究。
玉戒刻画的道纹,如流云,似水纹,也不知道有何妙用。
叶风向玉戒,输入了一些灵元真气,它却毫无反映。
不过,玉戒肯定是件灵器,属于土性。
土性灵器,可以温养体魄,长期佩戴此戒,对身体大有好处。
“小萱,这枚玉戒送给你了。”说着,叶风便想将戒指,戴到她的手上。
郑萱捧着手机,正翻看QQ书城的言情小说。
见叶风伸过手来,她调皮地躲开了,只是抿着嘴轻笑。
“小萱,你不喜欢吗?”
“那个……人家小说里写了,送给女孩戒指,男的不得……跪在地上吗?”郑萱红着脸说。
哈哈!
这丫头说的是求婚啊!
叶风心想。
小萱是个心底善良、性情温柔的好女孩,更难得,她对我情真意切。
今后,我若娶她做了妻子,也是天大的福分。
“好啊,那我重新再来一遍。”
叶风面露微笑,单膝跪在了地上,双手捧起那枚玉戒。
“小萱,请收下我的戒指。”
“嗯!”
郑萱美眸闪烁,任由叶风握住自己的俏手,戴上了那枚玉戒。
这时,高飞领着女朋友,走进了房间。两人正好瞧见这一幕。
他女朋友,名叫罗燕,是个性格爽直的东北女孩。
罗燕笑道:“哇,叶哥真是浪漫,跪地求婚啊!”
郑萱抿嘴一笑,也不否认。她拉着叶风的手,心里甜美如蜜。
罗燕拍了拍高飞的肩膀。
她哼道:“瞅瞅人家,再看看你,一点也不浪漫,当时追我的时候,你都没给我下跪送钻戒。”
“我……我是想啊!但那时候我肚子胖,害怕跪下去之后,起不来嘛!”高飞一脸憨样。
十五分钟后。
一道黑色身影,穿过枣林,来到草棚附近。
那道身影纤瘦,一看就知道是个女子。紧身皮衣,包裹着苗条的身材,上凸下翘,两条美腿,笔直欣长。
女子绕着草棚,转了几圈,捡到一部四星手机。
她点开手机,翻看了一下。
而后,女子对着联络器说话。声音清丽,宛如银铃。
“罗刹,我是寐儿。我已经到达目的地,除了找到朴治贤的手机,没有发现任何踪迹。他可能被警方带走,或者……被人杀了。”
“寐儿,朴治贤死掉没关系。但他携带的皮箱,非常重要,里面有‘齐王墓’的墓图。你仔细搜索附近,务必将皮箱找回。”
“是!”
高丽女子结束了通话。
她在枣林来回穿梭,寻找蛛丝马迹,动作敏捷,像是一只黑色山猫。
然而,暴雨如注。
地面,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忽然,寐儿嗅到了一丝血腥气味。
身为杀手,她对这种味道,实在太熟悉了。
“一块用过的纱布……还有血迹!”
寐儿身手灵活,攀上枣树,从树杈摘下一块医用纱布。
她皱着俏眉,亮晶晶的眼瞳,闪过一丝诧异。
而后,寐儿点开了朴治贤的手机,翻看相册。
她找到其中一张照片,露出了得意的笑容。
照片上,一对男女,正牵着手逛街。
女孩,是个身材火辣的美女。
男子,个头高大,脑袋却缠着白色纱布,像个木乃伊。
“罗刹,皮箱没有找到。但是,我知道是谁偷走了它。”
……
凌晨,两点半。
叶风拖着疲惫的身躯,回到了郊区的房子。
望着二楼窗户的灯光,他的心底,涌上一股暖流。
‘小萱在等我!’
举步登楼,推门而入。
郑萱倚靠在床头,合着双眼打盹。
她披着一件叶风的外套,外套宽大,将少女娇小的身子,完全裹住。
少女的粉脸嫩白,睫毛长而浓,一张红唇微微翘起,像是在撒娇。而那浅棕色的卷发,垂在饱满的胸前,随着呼吸微微颤动。
灯下。
少女浑身散发着柔柔的光,如梦似幻,美不可言。
叶风蹑手蹑脚地进门,不敢惊扰到她。
饭桌上,摆着一双筷子,扣着两个碗。
叶风轻轻掀开其中一个,碗里是葱油清面,放了两颗煮鸡蛋。另一个碗是腌萝卜丝,切得极细,酸香扑鼻。
他奔波了一夜,肚子早就饿了。
虽然面条已凉,粘成了一块,可叶风却吃得很香。
‘嗯——’
郑萱嘤咛一声,坐直了腰。
她揉了揉惺忪睡眼,抬头望见叶风。
霎那间,少女满心的期盼、焦急、不安、犹豫……统统烟消云散!
她跳下了床,三步两步跑了过来。
“叶哥,我……我……”
郑萱紧紧抓住了叶风的手掌,触手冰凉。
抬头去望,叶风的脸上沾了雨水,头发湿透,一根根竖起,像个小刺猬。
那双眸子,带着深沉的倦意,无尽的惆怅。
郑萱,心弦颤动。
她忽然觉得,看似坚强无畏的叶哥,是那么招人爱怜,叫人心疼。
少女的心底,泛起了浓浓的,化不开的爱意。
她不知道如何说,如何讲,如何表达……
只能抬手,去抚摸叶风的手臂、脸庞、耳朵、头发……
最后,郑萱干脆勾住了叶风的脖子。
脚尖踮起,吻住了他的嘴。
郑萱吻得很认真,也很凶猛。
她像头发狠的小母狼,眼神里,却藏着柔情无限。
叶风挣扎了一下,竟然没能挣脱少女的怀抱,只好任她侵略。
香!
甜!
爽!
川府妹子的唇,如四月末的槐花蜜,带着暖洋洋的热情。
过了半晌,郑萱才幽幽地松开了手,脸颊红扑扑的,透着一丝羞涩。
“叶哥,你休息吧!我去给你洗衣服。”
叶风捏着她的鼻子,坏笑:“丫头,你把哥的火点起来了,就想弃之不管吗?”
“人家……不是不方便嘛!我来月事了。”郑萱娇羞了脸庞。
叶风想了想,道:“没关系,咱俩去床上躺着,我想听着你的心跳入睡。”
郑萱拗不过他,被推倒在床,不禁娇嗔一声。
“啊,讨厌!别摸……呜……坏……”
灯,灭了。
……
第二天。
叶风睡到十点才起床,脸颊、唇边还留着少女的芬芳。
他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,冲走满身疲惫,思索未来的计划。
如今,叶风有两件大事,压在心头。
第一,杀掉萧远鹤,报仇雪恨。
萧氏父子,是自己最大的仇人。
现在,萧子轩已死,就剩下在米国的萧远鹤。
等时机成熟,自己便远赴米国,杀掉这个老贼!
第二,寻找父母的下落。
叶风摸着脖子挂的玉珮,想起了父亲写的血书遗言。
‘吾家龙子,赐名叶风。莫失莫忘,永保安康。吾儿成年,持此玉珮,去百泉市,寻沈峻青。’
叶形玉珮、沈峻青,这两样是寻找父母的关键线索。
警局的郝局长,曾帮忙找过沈峻青,却是查无此人。
所以,寻找父母,只能通过这枚玉珮了。
叶风洗过了澡,穿上崭新的羊毛衫,这是郑萱给他买的,舒适合体。
回到房间。
他拿出那枚黄褐色的玉戒,仔细研究。
玉戒刻画的道纹,如流云,似水纹,也不知道有何妙用。
叶风向玉戒,输入了一些灵元真气,它却毫无反映。
不过,玉戒肯定是件灵器,属于土性。
土性灵器,可以温养体魄,长期佩戴此戒,对身体大有好处。
“小萱,这枚玉戒送给你了。”说着,叶风便想将戒指,戴到她的手上。
郑萱捧着手机,正翻看QQ书城的言情小说。
见叶风伸过手来,她调皮地躲开了,只是抿着嘴轻笑。
“小萱,你不喜欢吗?”
“那个……人家小说里写了,送给女孩戒指,男的不得……跪在地上吗?”郑萱红着脸说。
哈哈!
这丫头说的是求婚啊!
叶风心想。
小萱是个心底善良、性情温柔的好女孩,更难得,她对我情真意切。
今后,我若娶她做了妻子,也是天大的福分。
“好啊,那我重新再来一遍。”
叶风面露微笑,单膝跪在了地上,双手捧起那枚玉戒。
“小萱,请收下我的戒指。”
“嗯!”
郑萱美眸闪烁,任由叶风握住自己的俏手,戴上了那枚玉戒。
这时,高飞领着女朋友,走进了房间。两人正好瞧见这一幕。
他女朋友,名叫罗燕,是个性格爽直的东北女孩。
罗燕笑道:“哇,叶哥真是浪漫,跪地求婚啊!”
郑萱抿嘴一笑,也不否认。她拉着叶风的手,心里甜美如蜜。
罗燕拍了拍高飞的肩膀。
她哼道:“瞅瞅人家,再看看你,一点也不浪漫,当时追我的时候,你都没给我下跪送钻戒。”
“我……我是想啊!但那时候我肚子胖,害怕跪下去之后,起不来嘛!”高飞一脸憨样。